房市新聞
算錯奢侈稅期 賣屋挨罰告仲介
作者: 陳宥臻、洪正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陳宥臻、洪正吉╱台北報導】奢侈稅滿2年後,除了房屋買賣件數遽增,許多民眾在房仲或代書的建議下,搶時間出脫,結果時間沒算準,被國稅局逮個正著,連補帶罰都是百萬起跳。民眾不干拖了2年轉售還被罰,一狀告到法院,國稅局因而發函房仲及地政士公會,要求遵守法令。奢侈稅100年6月上路,許多民眾為了避免被課奢侈稅,忍了2年不敢賣屋,但在央行及財政部聯手打房下,擔心房價回落又不想繼續負擔利息成本,因此,今年6月開始,全台出現拋售潮,奢侈稅延伸的問題也陸續引爆。強忍2年 白忙一場北市國稅局最近發函不動產仲介經紀同業公會及地政士公會表示,最近查奢侈稅時,經常發生爭議,其中以奢侈稅的2年期間算錯最普遍。國稅局說,依法奢侈稅是以不動產完成登記取得所有權之日起算,一直到訂定銷售契約日為止,但最近許多買賣未申報奢侈稅的案例,都算到銷售移轉登記日為止,等於提前一個月賣屋,符合奢侈稅課稅範圍。北市國稅局透露,先前有個屋主出售總價逾千萬元的房屋,在仲介及代書遊說下,趕在2年期間一到出售,結果2年期間算到銷售移轉登記日,被國稅局補徵10%稅額100多萬元,另外裁處罰鍰70餘萬元。後來屋主反映說,是在仲介及代書遊說下才急著賣屋,仲介或代書甚至簽了書面切結保證不須課奢侈稅。屋主向國稅局喊冤無效後,轉向法院對仲介及代書業者提告。仲介切結 屋主上當國稅局強調,出售持有2年以內不動產要課奢侈稅,屬銷售稅性質,與盈虧無關,只要銷售持有2年內的房地,都要依法申報奢侈稅。仲介或代書敢簽切結書,除了專業不足外,也有心存僥倖的心態。地政士公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奢侈稅2年期間的定義確實有不少人誤會,當中包括房仲和代書,民眾賣屋時一定要自我保護,記得以「取得登記日、出售簽約日」,來計算買賣屋之間到底有無滿2年。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表示,100年奢侈稅上路時,全台房市呈現觀望氛圍,屆滿2年後,委賣件數確實明顯增加。以地區來看,委託賣屋件數落差最大的是桃園,最小的是台北市。洪佩君解釋,桃園在北台灣來說屬於當對低價的選項,許多投資型物件容易受到政策的影響和約束;但北市屬於高價市場,保值性也最強,所以委售量高低落差較小。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算錯奢侈稅期-賣屋挨罰告仲介-213000237--finance.html
房地產實價查詢 增3項功能
2013/10/26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上路滿一年,為方便民眾查詢,北市地政局實價查詢系統即日起改版,新增「捷運站定位查詢」、「跨行政區查詢」,以及「平均交易單價計算」3項查詢功能,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北市地政局統計,截至昨天,北市實價登錄筆數高達3萬9443筆,其中買賣交易約3萬2393件,租賃案件則有6571件,預售屋有479件。想查詢實價登錄資訊的民眾,可上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tred.taipei.gov.tw/trueprice/trueprice-a-1.aspx查詢,或電洽1999。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8597
林全:房屋與土地均應實價課稅
中央社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7:13(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4日電)前財政部長林全今天表示,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需要配套,未來房屋及土地均應一起做,在納稅義務人可負擔下,進行實價課稅。他並且指出,台灣房地產課稅的問題不在稅率,而是房地產估價太低。地方政府害怕引發民怨,一直不敢調漲房屋稅,反而一味的向中央政府爭取財源。林全是出席中華徵信所名人講堂,以「台灣財政赤字,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及展望」為題,發表專題演說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他對不動產實價課稅的看法。他表示,財政部在不動產實價課稅方面做了許多,房屋已實價課稅了,但納稅人總是不服氣,認為房屋那裡有增值,是土地在增值。林全表示,財政部應通盤考量,將房屋及土地一起納入,在納稅義務人可負擔的前提下,進行實價課稅。1021024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林全-房屋與土地均應實價課稅-111310085--finance.html
北中部預售屋 財部開始大查稅
發表於 2013/10/24 08:53 沈婉玉/台北報導預售屋炒風帶動房價飆升,引發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關切,財政部長張盛和昨日強調,國稅局已針對3000萬元以上的預售屋交易加強查稅,未來將進一步仿效央行的「針對性審慎措施」,對特定地區加強查稅,鎖定雙北、桃園、台中7期等嚴打炒風。張盛和強調,預售屋是買賣權利,售屋所得要按成交價課所得稅,稅率最高40%。賦稅署署長吳自心指出,從99年10月開始進行不動產專案查稅至今,已查到不動產交易逃漏稅共2512件,其中1374件為預售案,所得額約36.69億元,須補稅10.17億元。張盛和明確表示預售屋不納入奢侈稅下,立委要求財政部對預售屋炒作要有所作為,以遏止炒風持續推升房價。立委費鴻泰指出,北市信義區豪宅最多,因預售屋買賣並未納入實價登錄範圍,投資客只要透過仲介洽特定對象接手,短期間內就可轉手,賺取價差且規避課稅,使房價高漲。他提醒,每次金融危機都與房市泡沫有關,要求財政部抑制房價被人為炒作。根據住展雜誌調查,北台灣預售屋價格漲幅前10大區域,分別是新北市鶯歌、板橋、淡水、土城,桃園市、桃園龍潭、中壢、大園、八德,以及宜蘭縣頭城區。《黑心投資客炒房告白》作者Sway指出,新北市新莊、五股洲子洋重劃區、桃園青埔及新竹竹北等都是預售屋炒作最盛行區。Sway表示,部分建商與投資客會利用封盤的方式營造供不應求的熱銷情況,投資客只需付出1成訂金及簽約金即可低價卡位,再轉手倒貨,最後房價就愈來愈高。有些建商在建案尚未取得建照前,就讓投資人只付10萬、20萬元訂金取得俗稱「紅單」的購屋預約單,營造秒殺完銷的氣氛,再轉手賺價差。張盛和說,預售屋是買賣權利,售屋所得要按成交價課所得稅,稅率最高40%。國稅局持續透過掌握仲介及建商交易資料及資金流程,來查預售屋交易所得。各國稅局從99年底起開始加強查稅,都愈查愈有「心得」,尤其是短期買賣不動產、預售屋交易,要查出「實價」很容易。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130545498.html
經濟因素賣房 不符免課奢侈稅要件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11:31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工作調職等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兩年以內不動產,依現行「奢侈稅」相關規定,可以免課「奢侈稅」,若因家庭經濟因素而賣房地,則不在非自願性因素範圍,不能適用免稅規定。(黃悅嬌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2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持有2戶房地而要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新房地時,須符合「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的法定要件,才可排除課稅。國稅局舉例說明,轄內有一位林姓民眾在101年間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房地,未依規定申報「奢侈稅」,國稅局調查發現林姓民眾於出售這筆房地時,名下另外還有1戶房地,且未有任何符合免課規定的條件,因此予補稅處罰。林姓民眾不服,他表示原來是因為考量配偶的醫療方便而購買新房地,後來因原任職公司的薪資待遇無法維持生活家計,因此轉到別家公司上班並出售新房地,應可適用「奢侈稅」的免稅規定,不過,國稅局仍認為不符法定要件,維持原處分。國稅局指出,林姓民眾轉換工作並出售房地是因自身經濟考量,自願性任職、離職,並非同一公司的調職,也不是遭公司資遣等非自願因素,與法令規定不符。籲請民眾於買賣房地時,應特別留意相關規定,以免因不符法定要件而遭補稅。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經濟因素賣房-不符免課奢侈稅要件-033148274.html
房仲:自住需求撐房市 Q4表現可期
作者: 劉靜瑀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10月21日 上午11:15奢侈稅實施2年以來,台灣房市出現「量縮價穩」。房仲業者分析,今年幾乎每4人看屋,就有1人會選擇購屋;也就是說,自住型購屋已成為房市最主要的支撐。由於年底適逢傳統房地產業旺季,加上自住型買盤穩健成長,房仲業者預估今年第四季表現將優於上一季。根據房仲業者的調查,今年有超過7成5的民眾看屋,其中有23.8%選擇購屋。不過,在政府實施奢侈稅後,房價普遍未見明顯下滑,房仲業者分析,這顯示近來房市交易主要是「自住型購屋」,撐起「剛性需求」。房仲業者劉炳耀:『(原音)奢侈稅這幾年實施第一波的結果,反而有一種現象很清楚,對投資理財型有嚇阻,可是自住型影響不大。對房價有影響,因為(奢侈稅)把供給量凍結2年。』房仲業者分析,美國量化寬鬆政策QE準備退場,也讓不少國際資金、熱錢湧進台灣,反而激勵台灣房市。劉炳耀:『(原音)結果反而台灣有熱錢進來了,跟我們想像完全會撤到美國不同。反而東南亞很多錢都撤到韓國、台灣,對台灣證明,QE撤退時候,其實對台灣沒有影響,尤其房市這塊,資金是反而跑到台灣來了。』不管是奢侈稅或者是美國QE準備退場的消息,台灣的房市都沒有受到衝擊,房仲業者更預估,由於傳統旺季即將來臨,加上自住型買盤穩健成長,今年台灣房市第四季表現將優於上一季。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房仲-自住需求撐房市-q4表現可期-031500864--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