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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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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2012幸福家 創意短片競賽」

2012-10-08

「2012幸福家 創意短片競賽」活動辦法

  • 活動說明

「有人說家是幸福的港灣,永遠等待家人的歸來,那麼幸福家,則是幸福的起點,不斷地傳遞愛與夢想。」

幸福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為追求人人均能幸福的誠摯理想,以「家~幸福的開始」出發,冀望給更多大眾帶來幸福感。
本次舉辦「2012幸福家 創意短片競賽」活動,邀請您運用個人創意與想像力,將您覺得生活中的幸福元素,在影片中作呈現,拍出讓人開心、感動、溫馨的創意短片!

  • 活動主題
活動主題為「2012 幸福家」,創作者可為自製影片命名,惟名稱需與「2012 幸福家」有關。
  • 主辦單位
名稱:幸福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新生路283-1號
電話:03-4261919        傳真:03-4261191
網址:http://www.joyhomes.com.tw
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XingFuJiaDeChan

  • 活動時程

(一) 收 件 時 間 :2012.8.15~2012.12.31(以郵戳為憑)
(二) 上 傳 時 間 :2013.01.01~2013.01.06(由本公司統一上傳)
(三) 網 路 人 氣 :2013.01.01~2013.02.15
(四) 決 賽 評 選 :2013.02.16~2013.02.28
(五) 得奬作品公告:2013.03.10
(六) 頒 奬 典 禮 :2013.04.01(於本公司月會時頒發)

 

  • 參賽辦法
    1. 參賽者除本公司員工外,無任何資格限制,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 影片不限媒體素材,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或使用2D、3D動畫等多媒體,發揮個人創意製作影片。
    3. 參賽者至本活動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具體相關資料於2012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等相關表單連同參賽作品以掛號方式寄至「幸福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創意短片競賽小組收」。※ 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
    4. 本公司於收到參賽者作品後,於3個工作天內將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該作品入選與否公告在本公司網頁,不再另行通知參賽者,請參賽者隨時注意本公司網頁以確保自己權益。
    5. 入選作品依收件先後順序,統一於2013年01月01日開始上傳至本公司臉書,依該作品被按讚的次數作為人氣評比,入圍決賽作品至少需有100人按讚。
    6.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即一人可有多件作品。
    7.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得獎作品限定為不曾公開過作品。
    8.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手續者,視為棄權不另通知。
    9. 活動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作為獲獎領取依據。

 

  • 作品規定
    1. 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製作成影音格式限定為avi、mpg、wmv的影片格式,並需備1式120*90pixs的代表圖像。
    2.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及音樂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情事。
    3.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與主題無關或有不當的情節之作品,參加者提供作品若與主題無關、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等內容即不予入選。
    4. 作品入選與否均公告於本公司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 決賽評選:分為網路人氣與評審評選
    1. 網路人氣:佔總評分的50%
    2. 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本公司臉書上對喜歡的作品按讚,以被按讚的人數高低評分,惟最低入圍決賽作品至少需有100人按讚。
    3. 參賽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提高人氣。
    4. 避免惡意灌票,主辦單位有權排除異常的灌票行為。
    5. 評審評選:佔總評分的50%
    6. 評審委員:邀請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分別為產業界代表2名、學術界代表2名、本公司代表1名。
    7. 評選標準:有效呈現幸福元素(30%)、創意(25%)、符合本公司理念(25%)、劇情結構(10%)、流暢性(10%),以前開標準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8. 評審方法:凡入圍決賽作品,即由評審各自評分,依評選標準加權平均後計算分數至小數點第2位。
    9. 名次評比:
入圍決賽作品,加總網路人氣及評審評選分數,取分數最高前5名分別頒發金牌奬、銀牌奬、銅牌奬各1名及創意奬2名。如遇有同分時,依該分數奬項增加頒奬名次。
  • 活動獎項
    1. 奬勵內容:
    2. 金  獎:1名,獲NT$20,000元獎金及獎牌一式。
    3. 銀  獎:1名,獲NT$ 6,000元獎金及獎牌一式。
    4. 銅  獎:1名,獲NT$ 3,000元獎金及獎牌一式。
    5. 創意奬:2名,獲NT$ 1,000元禮券及獎牌一式。
    6.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本公司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7.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8.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9. 得獎者需配合出席本公司相關活動。
  • 特別事項
    1. 參賽者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結果。
    2. 參賽作品全數以郵寄方式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3. 任何有違反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4. 參賽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參賽資料。
    5.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