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聞
買家補貼奢侈稅 仍要併入計算申報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國稅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出售不動產除了收取出售總價款外,還收到買方補貼的奢侈稅,該項補貼之稅款,是否屬於出售房地的總價款,又該如何計算奢侈稅?國稅局說明,奢侈稅是以銷售價格按適用稅率計算,而且應由賣方負繳納義務,而所謂奢侈稅之銷售價格,是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在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所以不論買賣契約之買賣價金有無包含奢侈稅款,或有無另協議由買方補貼,只要是買方補貼賣方所應繳納之奢侈稅款,若屬買賣對價之一部分,依規定應計入銷售價格繳納奢侈稅。舉例說明,甲君以總價1000萬元簽訂不動產買賣合約書,出售持有期間不滿1年的房地予乙君,並於該合約書中載明賣方(甲君)應負擔之奢侈稅由買方 (乙君)負責繳清,所以買方乙君給付合約書簽訂之買賣總價1000萬元外,並另支付奢侈稅150萬元給賣方甲君。甲君申報奢侈稅之銷售價格應為1150萬元(合約書總價1000萬元+買方給付之奢侈稅150萬元),按稅率15%計算繳納奢侈稅款 172萬5千元。但民眾常以合約書簽訂之總價1000萬元申報繳納奢侈稅款150萬元,至於買方支付或補貼賣方之應納奢侈稅款 150萬元,則未計入銷售價格計算奢侈稅,致短漏報繳奢侈稅額22萬5千元(買方支付奢侈稅150萬元*15%),如經稽徵機關查獲,不僅須補稅,還要處以3倍以下罰鍰。資料來源:http://www.myhousing.com.tw/index.php?option=com_flexicontent&view=items&cid=473:2011-09-08-04-05-10&id=55987:2015-05-22-07-26-21國稅局特別呼籲,請民眾自行檢視是否有買方補貼賣方所應納之奢侈稅款而漏報,凡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買家觀望 五大行新房貸縮水
2015-05-25 07:31:42 經濟日報 記者劉于甄/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分享中央銀行公布4月本國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利率概況,其中,房貸利率由3月1.990%下滑至1.986%,貸款金額也較3月減少12.05億元。央行官員指出,銀行強化房市控管,加上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占比上升、房地合一稅制草案出爐,市場觀望氣氛更趨濃厚。五大銀行為台銀、合庫銀、土銀、華銀及一銀,合計房貸市占率約四成。觀察象徵房市交易熱度的六都買賣移轉棟數,與去年同期均呈現大幅衰退,其中,台北市4月移轉棟數1,983棟,年減8.62%,新北市4,454棟,年減14.7%,台中市3,286棟,年減18.34%,台南市1,529棟,年減20.98%,高雄市2,730棟,年減18.48%,桃園市3,031棟,年減23.71%,顯示房市交易急凍。相較於房市交易提前過冬,房價則是漲跌互見。央行引用國泰房價指數指出,今年台北市首季新推案房價,較上季、較去年第1季雙雙下滑,分別下跌1.42%和1.95%。整體而言,全台首季新推案的房價略微鬆動,季減1.54%,年減0.38%。央行官員指出,房地合一稅制對投資客影響較大,議價空間會因此受到影響。看目前單季狀況,並沒有哪一個區域特別看跌,若未來房地合一稅制能盡快拍板定案、使不確定性消除,改善房市的觀望氣氛,才能讓房市出現較明朗的方向。
房地合一稅拍板 中古屋變搶手
2015-05-22 03:40:08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房地合一稅制草案,到底會怎麼影響下半年房市?投資人會擔心遭課重稅而縮手?還是趕搭舊制末班車而勇於進場? 記者曾學仁/攝影分享房地合一課稅草案昨(21)日已由行政院送進立法院,可能三讀於明年實施。投資人會不會趕搭舊制末班車,引爆「年底購屋潮」?會計師認為,購屋意願可能受房價預期下修及房屋稅翻倍等因素抑制,不會出現購屋潮;也許會有人想搶搭舊制末班車,買氣預估將集中在中古屋市場。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MPG台灣所)副總經理葉劉順裕表示,考量今年房屋稅大增,特別是豪宅、去年7月1日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在標準單單價、路段率調升情形下,稅負倍增,抑制民眾購買意願。若為了不想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想搶搭舊制末班車,買氣估將集中在中古屋市場。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許祺昌則表示,不論是自住或非自住,除了稅負,更會考量房價走勢,是否要在房價高點購屋,或是等三、五年房價下修後再進場,會是更主要的考量因素。排除房價、持有成本因素,單看房地合一前後的稅負差異,勤業眾信會計師莊瑜敏提醒,不一定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稅負就會增加,決定購屋、賣屋時間點時,須要看每件交易個案情形而定。舉例來說,一樣是獲利400萬元的自住房屋,以舊制課徵時,假設房地比是二比八,雖然只須就房屋部分獲利的80萬元課徵,但是必須併入綜所稅計算,採累進稅率,可能適用最高稅率45%。若是用房地合一新制,反可享400萬元免稅門檻,房屋獲利便不須繳稅。【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21)日敲定房地合一稅制修法,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內政部長陳威仁連袂喊話,新稅制上路,可壓制短期投機炒房,有助房市穩健發展。張盛和更提及,多數學者與業者都希望新法盡快實施。行政院會昨天上午通過所得稅法與奢侈稅部分條文修正案,下午立刻送交立院。資料來源: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7/918249
商城周邊機能優 房價年漲一成
2015-05-18 07:32:32 聯合報 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遠雄U-MALL購物中心開幕,成為汐止周邊房價的利多題材。 本報資料照分享大型購物商城不僅創造消費、娛樂商機,也帶動區域交通建設與生活機能,周邊社區房價跟著水漲船高。根據房仲統計,大型商場周邊房價平均年漲1成,其中又以高雄夢時代周圍房價漲最多,高達16.5%。近年全台各地陸續興建大型購物中心,成為區域房市重要指標。有巢氏房屋發言人劉炳耀說,本月8日新北市汐止區遠雄U-MALL購物中心開幕,汐止商圈改頭換面,周邊房價醞釀起漲;根據統計,汐止區遠雄U-MALL購物中心周圍房價從34.4萬元漲到39.1萬元,年漲幅13.66%。永慶不動產汐科站前加盟店店長范士達說,汐止位於大台北邊陲,砂石車出入頻繁、工業色彩濃厚,原僅有家樂福及美商Costco供給區域生活機能。但隨著大汐止經貿園區聚落成形,加上遠雄U-MALL購物中心開幕後,帶動生活機能,且周邊內湖、南港房價飆漲,相較汐止房價基期低,吸引不少小資族、年輕家庭入住,帶動房價補漲。全台各購物中心又以高雄統一夢時代房價漲幅最高,周邊從每坪12.7萬元漲到14.8萬元,年漲16.5%。台慶不動產高雄一心民權加盟店店長陳富豪表示,統一夢時代是南高雄重要商業重心,今年1月205兵工廠遷廠、亞洲新灣區第2階段計畫開始實施,區域將轉型為國際金融商貿,加上今年8月水岸輕軌第一階段通車,可替高雄帶來龐大觀光遊憩商機。他表示,輕軌C5站下車可直達夢時代購物,在高雄經貿園區及亞洲新灣區雙重加持下,雖然周邊房屋不多,但隨著生活機能與建設逐漸完善,房價將更上層樓。林口、桃園也有大型Outlet正在施工,帶動機場捷運沿線房市熱度。劉炳耀說,今年8月國泰人壽華泰名品城第1期將在機場捷運A18站開幕,年底三井林口OUTLET PARK則將在A9站開張,將機場捷運串聯在一起,且規模大於一般購物中心,預期吸引桃園、龜山、五股、三重等地民眾購物,將帶動消費與就業機會,周邊房屋需求大幅攀升。南紡夢時代周邊房價漲幅則不滿1成,是全台各購物中心房價漲幅最低的區域。永慶不動產台南後甲加盟店店長熊國斌表示,該區發展較早,以中古屋為主,且原為文教區域,房價相對穩定,但隨著台南副都心成形、高架輕軌完工,仍有2至3年的利多發酵,房價後續漲勢可期。圖/經濟日報提供
政院推廣青年宅 轉售設限
2015-05-08 01:40:11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楊文琪/台北報導 分享行政院長毛治國昨(7)日拍板,五至十年內,將釋出兩萬戶青年生活住宅,讓青年買得起房。依照內政部規劃,青年宅會以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賣給符合資格的青年,但會嚴格限制轉售對象與獲利,與現有房市脫鉤。過去政府推動合宜住宅時,僅要求持有一定年限後才准出售。為了避免炒作,青年宅將進一步要求,轉售對象必須是有同樣承購資格的青年,出售獲利會設「天花板」,如果賣不出,政府可優先買回。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青年宅的買賣是一個封閉型的住宅市場,會與現有自由買賣的房市做區隔,「不可能讓你有機會賺到房地產差價」。相較目前合宜住宅,每坪售價約19萬元,內政部長陳威仁以北部為例說,若以設定地上權取得青年宅,每坪售價約10萬至14萬元;若是擁有土地持分,每坪售價與目前合宜住宅每坪19萬元差不多。毛治國昨天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報告「整體住宅政策」,內政部拋出新構想,未來五至十年內,要在六都的捷運新市鎮,找尋公有地興建兩萬戶青年宅。目前初步選址17處,如高雄、桃園航空城、機場捷運沿線、大台北三環三線等。陳威仁說,考量交通便利性並與重大建設結合,機場捷運沿線是最有可能的興建地點,不過因為住宅的起造需要三、四年,在馬總統卸任前,不可能完成興建,但他相信只要是好的政策就會被延續。
筆記起來!個人出售房屋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5-05-0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個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法核實認定;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標準核定之。 有關「2014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說明如下: 個人出售房屋,未核實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未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標準計算其所得額: 一、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5%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一)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台幣(以下同)7千萬元以上。(二)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千萬元以上。(三)台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4千萬元以上。 二、除前述規定情形外,按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計算其所得額(詳附表)。 該局指出,考量2014年度所轄各行政單位之房屋漲跌幅、新北市及桃園市升格直轄市效應、機場捷運、新北環快、淡海輕軌捷運等交通建設陸續推動及完成,2014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較2013年度調增1%至5%。 該局說明,財產交易所得本應按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減除原取得之成本價額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核實計算申報;唯有在未保存及未能提示成本證明文件,且稽徵機關亦查無及掌握實際交易資料時,稽徵機關始依財政部頒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核定。 納稅義務人如僅以房屋評定現值按財政部頒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及掌握實際交易價格重行核算後有漏報所得時,除補徵本稅外,將遭受處罰致得不償失。 該局提醒,個人於2014年度如有出售房屋,於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要記得一併申報,以免因短漏報所得而遭受補稅及處罰。原文網址: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3060/%E7%AD%86%E8%A8%98%E8%B5%B7%E4%BE%86%EF%BC%81%E5%80%8B%E4%BA%BA%E5%87%BA%E5%94%AE%E6%88%BF%E5%B1%8B%E4%BA%A4%E6%98%93%E6%89%80%E5%BE%97%E8%A8%88%E7%AE%97%E8%A6%8F%E5%AE%9A